
某公司希望尽快回款,实现债权变现;杭州飞某公司则希望在自身承受范围内承担合理债务,避免诉讼对企业正常运营造成冲击。”该案承办法官李洁瑜回忆说。 对此,李洁瑜提出搁置管辖权争议、优先开展调解的思路,即协商确定合理债务金额,实现一揽子化解全部争议,既为双方节约诉讼成本,也破解企业履约困境。 最终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杭州飞某公司向美国新某公司支付98万美元,双方就案涉系列协议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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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2:59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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